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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时,什么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完成搬迁的,可以实施强迁。实施强迁有两种方式: (1) 行政强迁,即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实施; (2) 司法强迁,即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强迁是强制执行裁决规定的搬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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