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疫情不仅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社会经济生活同样带来了极大的影响。2020年2月5日,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法律问题解答,从民商事、行政、刑事诉讼及强制执行、诉讼服务等多角度,为公众答疑解惑。供你参考。杭州免费律师咨询/杭州法律咨询/杭州西湖区律师咨询/西湖区法律咨询服务网http://www.148hz.com
问:已经提起诉讼的专利或商标侵权案件,因疫情防控致使未能按时缴纳专利年费,或未能及时提出商标续展请求致使相应权利丧失的,如何处理?
答: 确因疫情防控原因导致暂时失权的上述情形,当事人应及时向法院说明事实及理由,并可请求延期处理。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下发通知,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权利丧失的处理作出规定。当事人可在疫情结束后,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办理相应手续,申请恢复权利。权利恢复后,当事人可继续以该权利为事实依据作相应诉讼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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