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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 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行为
   

修改了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增加了“明知存在重大 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的行为。

修正案第三条,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杭州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网/杭州市西湖区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电话/拱墅区刑事辩护律师免费咨询电话号码/余杭区闲林街道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微信号码/律师手机号码137 7780 5857,刑事律师咨询网www.148h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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