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婚后分居探亲假为多少天?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志愿兵(不含夫妻在一地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已婚的假期为30天。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
未婚的志愿兵探亲假为多少天?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志愿兵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未婚的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
夫妻两地分居的志愿兵,其配偶来队探亲有何规定?
根据《志愿兵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志愿兵与妻子分居两地的,其配偶每年可来队探亲一次,车船费按有关规定报销。配偶当年未来队的,志愿兵本人第二年可增加探亲假15天。配偶来队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须延长时,应经营以上首长批准(最多延长一个月)。对违反规定者,可根据其超住时间,适当抵销志愿兵本人当年或翌年的探亲假时间。
志愿兵每年一次探亲假可否分两次安排?
《志愿兵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家在农村或有特殊情况的志愿兵,经团以上首长批准,可酌情一次们期分两次安排,差旅费按一次报销。
新的军队干部休假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军队干部休假有新的规定,从1983年1月1日起,军队干部(含编内职员)平时每年均可以休假。休假时间为:服役(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下同)不满20年的干部,每年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年满45岁以上的干部,每年30天。干部一般应就地休假。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休假和探亲一年内只享受一项,探亲假期少于休假时间的,按休假时间执行。干部休假时间,以年度为准,不得跨年度累计。
未婚干部两年探亲一次,在家能住多久?
总政、总后的有关文件规定:未婚干部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因战备或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的,或者干部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探亲假期是指在家停留的时间,往返路途时间除外。
军队已婚干部探亲假是如何规定的?
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1981年6月8日曾作如下规定:对夫妻分居两地的干部,每年应主动的安排他们探亲,如因战备或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的,爱人又未来队探望,在第二年安排干部探亲时,可一次给假60天。夫妻分居两地的干部,如每年只是干部回家探亲;其爱人不来队探望的,干部探亲假期可适当延长(不超过15天)。
父母分居两地的军队未婚干部如何探望父母?
根据总政、总后1981年4月14日关于军队未婚干部探亲规定的精神,可以任选一方探望,假期因为20天。但干部的父母有一方与干部居住一地的,干部就不再享受探亲假待遇。
干部休假期间遇上节、假日,能否延长假期?
1981年3月14日《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规定:“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军队也按上述规定执行,干部探亲休假的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未婚干部探亲假期遇上春节,假期仍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在家停留的时间,往返路途时间除外),不能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