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9条之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归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算。
民事诉讼法有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怎么算?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还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