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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梳理
   

2021年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向美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完善平台佣金收费机制和算法规则、加强外卖骑手合法权益保护等进行全面整改。《行政指导书》提出,要“严格落实《关于落实网络餐饮平台责任 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的指导意见》,保障外卖送餐员劳动收入,完善外卖送餐员社会保障,充分保护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

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首先要厘清他们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2021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对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作了梳理,并对企业规范用工和劳动者权益保障责任进行了明确。

一、劳动关系: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如果外卖骑手与平台企业都符合法定主体资格,外卖骑手考勤、接单、送餐等活动遵照平台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接受平台企业的劳动管理,由平台企业支付劳动报酬,则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二、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如果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企业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相较第一种情形,此类外卖骑手的工作较为灵活,自主性较强,虽然不符合劳动关系成立的全部要素,如果同样适用平台企业制定的劳动管理规则,双方仍然需要签订协议确定权利义务关系。

三、劳动者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外卖平台用工时要求骑手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问题,9月美团、饿了么已接连发声,禁止以任何形式诱导或强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转为个体工商户规避用工主体责任行为。这有利于明确责任承担主体,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完善的保障和更规范的从业环境。

四、平台企业劳务派遣用工:应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

有的外卖骑手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接受劳务派遣为平台企业接单送货。这种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用人单位,平台企业作为劳务派遣用工单位,需要承担相关劳动保障责任。

五、平台企业通过外包等其他合作方式用工: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时,平台企业依法承担劳动者权益受损的相应责任。

平台企业将某区域的外卖送餐业务外包给合作公司,由该公司组织劳动者进行外卖配送。这种情况下,外包公司与外卖骑手之间构成劳动关系,承担主要劳动保障责任,此外,平台企业仍需要为劳动者的权益损害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指导意见》还要求,企业应依法合规用工,主动关心关爱劳动者,不断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平台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等合作用工方式的,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企业,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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