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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贯彻“健康中国”国家战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近期,体育总局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共推介33条“国庆、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对丰富体育和旅游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起到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国庆、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储备。

请各地体育、文化和旅游部门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协调,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的原则,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精品线路,纳入储备项目库,有计划、分步骤地对储备项目进行培育。

二、组织推荐报送。

请各地体育、文化和旅游部门把好初审关,做好精品线路的推荐工作,于8月15日前报送“国庆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荐项目、12月15日前报送“春节假期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推荐项目,每个省(区、市)每次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请通过中国体育旅游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51yundong.me/tour)进行线上推荐。

三、做好宣传推广。

请各地体育、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大对精品线路的宣传推广力度,不断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引导消费者更好体验体育旅游产品。

四、强化监督管理。

请各地体育、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对精品线路的管理,提升体育旅游服务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假期结束一周内报送假期内精品线路的基本情况(含体育旅游人次、经济效益等)。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实现更高标准的安全目标,确保安全运营。体育总局经济司联系人:杨春雷,芦潇电话:(010)87182133,67051609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联系人:陈莉珊电话:(010)59882583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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