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盗窃罪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情节的标准:
1、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情节:
(1)流窜作案(数额较大为1、5万元,数额巨大为8万元,并具有以下情节之一:A、
流窜作案5次;B、流窜区域3个;C、以盗窃所得进行违法犯罪,破坏性手段,重大损失);
(2)累犯(数额较大1、5万元,数额巨大8万元);
(3)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4万元)。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数额,原则上规定为:
(1)15万元以上并具有流窜20次以上情节;
(2)20万元以上并具有上述所历特别严重情节;
(3)2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