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诉某汽车公司追偿权纠纷——加强部门联动,多元化解涉旅纠纷
【案情】2022年6月,游客曾某在某汽车公司租用一辆轿车。租车结束后,该公司拒不退还押金1000元,曾某遂投诉至市场监管局。经核查,该情形符合旅游纠纷“先行垫付、代位追偿”协同合作机制,由消协先行垫付1000元,并征得曾某同意取得代位权,消协诉至法院,成功追偿1000元。
【评析】本案中,经法院诉前调解并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消协与某汽车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于3日内偿还消协垫付款1000元。双方就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次日,消协即收到某汽车公司偿还的垫付款。该案系平潭旅游纠纷“先行垫付、代位追偿”协同合作机制发布以来受理的第一起旅游消费追偿权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提示】旅游消费投诉“先行垫付、代位追偿”机制作为行政调解的有力补充,市场监督局、旅游文体局、旅游解纷联动中心等职能部门将持续灵活运用丰富的政策、资源工具,努力将游客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提高旅游纠纷化解效率,提升旅游消费纠纷化解成功率和满意度,代表着旅游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步入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