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投诉某民宿环境损失赔偿纠纷——旅游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化解矛盾
【案情】2022年7月11日,游客张某在入住某民宿期间,被房间内的昆虫叮咬,当晚,张某前往医院就医,民宿业主为其支付医药费。张某主张因民宿未做好保洁工作导致房间内出现昆虫,而自己被昆虫咬伤后,影响出行心情,取消了后续一系列出游行程,并投诉至旅游解纷联动中心,要求民宿业主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评析】本案中,民宿方作为经营者未能及时发现经营服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在住宿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据实验区旅游纠纷快审机制,由法院与市场监管局联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宣传法律法规、说服劝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民宿业主赔付张某2000元。
【提示】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的经营场所、服务设施、店堂装潢、商品陈列等应当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或者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平潭民宿普遍分布在海边,更要注重控制室内湿度,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虫防潮等措施,避免因设施不完善或疏于防护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