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行团投诉支付因疫情滞留费用纠纷——区旅游文体局成立专班\稳妥处置突发情况
【案情】2022年7月,突发新冠肺炎疫情。某旅行团因核酸证明未出,无法离岛产生滞留,遂多次进行投诉,且延期返程,在平潭住宿一晚,要求旅行社承担一定滞留费用。
【评析】本案中,根据疫情防控政策,离开低风险地区的所在县(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当时正值全区集中检测峰值,旅行社在组织过程中存在疏忽,在核酸证明未出之前即组织该旅行团离岚,滞留卡口,该旅行团成员遂向12345、旅游文体局投诉。经区旅游文体局调解,酒店、旅行社、旅行团三方达成协议,下榻酒店自愿减少住宿费用,由地接旅行社、该旅行团友好协商承担住宿滞留费用比例,双方均满意接受。
【提示】实验区建设高品质旅游舒心岛,需要旅游者、旅游企业等各方共同参与,每个人都是建设者。旅行社须加强日常工作管理,特别注意规范签订旅游合同、客户跟踪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同时,旅游者也应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遵守当地有关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行程。若因疫情影响,取消或变更旅游行程,可以先与旅行社协商,若协商无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