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被拆迁后拆迁费用的分配如何确定?
案 例
“房东”老杜与“租客”小李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经法院判决解除,但小李未腾退。期间,房屋被拆迁,老杜收到了相应拆迁补偿款。小李要求老杜向他支付搬迁费和装修补偿。
杭州法律咨询解读:
在拆迁单位仅与出租人(产权人)签订补偿合同的情况下,如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就拆迁后的拆迁利益分配有约定的,按约定分配相应款项。如无约定的,承租人应以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不能为由要求损害赔偿,而不能直接要求出租人(产权人)支付拆迁利益。
原则上,承租人装修添附之物应纳入赔偿范围,但过渡费、奖励费等作为拆迁补偿款,其补偿对象为产权人,承租人不能直接要求赔偿。
杭州法律咨询解读:
建议出租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对各项拆迁款项分配进行约定,以免后续因款项分割产生争议。在拆迁发生后,双方应对款项分配友好协商,承租人可对装修费用等进行举证,要求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