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里有什么?
1、哪些财产需要申报?
离婚案件中需要法院处理的财产及债权债务,财产既包括夫妻共同财产也包括个人财产。
2、申报不同类型财产时,分别提供什么信息?
房产:当事人应提供包括地址、登记权利人、居住人、房屋首付款出资构成、贷款总额、剩余贷款数额、现价值等信息。
车辆:当事人应提供包括车牌车型、登记权利人、车辆实际控制人、首付款出资构成、贷款总额、剩余贷款数额、现价值等信息。
现金:当事人应提供包括数额、保管人等信息。
存款:当事人应提供包括开户银行、户名、账号、余额、交易明细等信息。
理财产品:当事人应提供包括名称、金额等信息。
股票、基金:当事人应提供包括证券账户、户名、资产总额等信息。
保险:当事人应提供包括保险名称、投保金额、投保人、受益人、现金价值等信息。
3、申报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当事人应在收到本申报令之日起至举证期限届满前申报,经人民法院同意,申报期限可以予以延长。
4、未如实填报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一是如未如实申报,隐瞒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二是如未如实申报,构成妨碍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该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离婚诉讼终结后,如一方发现另一方在本案中未申报的财产,且另一方存在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该财产时,人民法院依法对该申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四是无正当理由逾期申报或未申报,将视为未如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