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下列职责,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相关问题;
(五)配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社区建设工作;
(六)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法律、法规或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