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  诉讼指南  |  经济合同  |  公司股权  |  交通事故  |  离婚纠纷  |  建筑工程  |  连锁加盟  |  
刑事辩护  |  劳动仲裁  |  法律顾问  |  三板上市  |  房产纠纷  |  法律文书  |  网购侵权  |  诉讼代理  |  旅游纠纷  |  所有文章
 
 
离婚时一方的公司股权如何划分--杭州离婚律师网法律咨询
   

离婚时一方的公司股权如何划分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

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

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

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

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

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

股东。你丈夫同意将出资转让一半给你,但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

买该出资额,按以上规定,应视为其同意转让,你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杭州法律咨询网 Copyright © 2005-2010 浙ICP备05000001号 本站律师:骆军军
手机:13777805857  E-mail:zjlawyer@gmail.com 办公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