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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能否以保险车辆违规运载拒赔--杭州保险合同律师法律咨询
   

保险公司能否以保险车辆违规运载拒赔

 新闻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案情:

2004年9月29日,江西瑞州汽运集团龙发汽运有限公司向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营销服务部、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春中心支公司为赣CE1820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险、车辆损失险等险种。保险条款第三十三条特别修订为: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按规定检验合格;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第三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第三十三条等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

2005年7月19日4时10分许,驾驶员朱亮驾驶赣CE1820车辆无证运输烟花爆竹,行驶到梨温高速公路121KM+400M处时,撞上同方向停在右侧路肩上换轮胎的赣C40901货车,造成赣CE1820车上人员吴名优死亡。4时30分许,胡远飞驾驶的赣E70399号大货车行驶到事故现场,撞上赣CE1820,造成车上烟花爆竹起火燃烧,三车及车上货物受损,赣E70399货车上的胡远飞、陈力当场死亡。经交警认定,朱亮在两起事故中均负同等责任。后汽运公司向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以赣CE1820车辆无证运输烟花爆竹,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为由予以拒赔。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可以依合同约定拒赔。理由是保险车辆违反了保险条款的规定,装载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无证运输烟花爆竹,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第二种意见认为,保险公司不能拒赔,但可适当减少赔偿金额。理由是保险车辆虽然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无证运输烟花爆竹,但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三车连环相撞造成的,与保险车辆装载烟花爆竹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烟花爆竹是在第三车撞上保险车辆后才起火燃烧,保险车辆无证运输烟花爆竹只是使损失有所扩大,保险公司对于三车相撞造成的损失仍应赔付。但对于烟花爆竹爆炸造成的扩大的损失可以拒赔。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保险车辆虽然违反法律规定无证运输烟花爆竹,但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三车连环相撞,与保险车辆装载烟花爆竹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即使保险车辆不是运载烟花爆竹,三车仍会相撞,保险事故同样会发生。烟花爆竹是在第三车撞上保险车辆后才起火燃烧,保险车辆无证运输烟花爆竹只是使损失有所扩大,保险公司对于三车相撞造成的损失仍应赔付。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因此虽然双方在保险条款中约定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机动车辆装载的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否则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但该约定从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角度解释,应理解为在违法装载影响安全行驶状态,且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可以拒赔,当违法装载并不影响安全行驶技术状态,且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时,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本案中保险车辆虽无证运输烟花爆竹,但这并不影响车辆的安全行驶状态,也不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因此保险公司不能拒赔。当然由于保险车辆无证运输烟花爆竹,使车辆在碰撞后起火燃烧,扩大了保险车辆的损失,因此对于烟花爆竹爆炸造成的扩大的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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