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省人口主要数据公报
作者:骆军军律师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23年浙江省以全省为总体、以11个设区市为子总体组织开展了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全省共抽取3257个村级单位为调查样本,调查人口38万余人。现将根据5‰人口变动抽样调查数据推算的浙江省2023年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6627万人,与2022年末常住人口6577万人相比,增加50万人。
二、城乡构成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为4919万人,农村人口为1708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
74.2%,与2022年相比上升0.8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459万人,占总人口的52.2%;女性为3168万人,占总人口的47.8%。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2。
四、年龄构成
2023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中,0-15岁的人口为890万人,占总人口的13.4%,比重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16-59岁的人口为4312万人,占总人口的65.1%,比重比上年下降0.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24万人,占总人口的21.5%,比重比上年上升1.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21万人,占比为15.4%,比重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
五、自然增长状况
2023年全省出生人口为38.3万人,死亡人口为44.0万人,自然增加人口为负5.7万人。出生率为5.80‰,死亡率为6.66‰,自然增长率为-0.86‰。与2022年相比,出生率下降0.48个千分点,死亡率上升0.4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下降0.90个千分点。
六、各市主要数据
地 区 |
年末常住人口 (万人) |
出生率 (‰) |
死亡率 (‰) |
城镇化率 (%) |
全 省 |
6627.0 |
5.80 |
6.66 |
74.2 |
杭州市 |
1252.2 |
6.7 |
5.4 |
84.2 |
宁波市 |
969.7 |
5.7 |
6.7 |
79.9 |
温州市 |
976.1 |
5.4 |
6.4 |
74.7 |
嘉兴市 |
558.4 |
5.9 |
6.8 |
73.2 |
湖州市 |
343.9 |
5.2 |
7.4 |
67.5 |
绍兴市 |
539.4 |
4.8 |
7.3 |
73.1 |
金华市 |
716.3 |
6.6 |
6.1 |
70.4 |
衢州市 |
229.7 |
5.3 |
8.6 |
60.6 |
舟山市 |
117.3 |
3.5 |
8.0 |
74.0 |
台州市 |
671.2 |
5.5 |
7.6 |
64.8 |
丽水市 |
252.8 |
5.7 |
7.6 |
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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