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种情况下,出卖人须对房屋质量问题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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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种情况下,出卖人须对房屋质量问题担责?

作者:骆军军律师

在何种情况下,出卖人须对房屋质量问题担责?

  案 例  

小张、小黄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小张向小黄购买一处房屋及车位。双方办理案涉房屋交割手续后,小张在收房搞卫生的过程中,发觉一楼卫生间顶部的柜子内部及墙体部分发霉、发黑,其认为房屋存在严重漏水,无法满足居住需求。故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杭州法律咨询解读说法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买受人主张因房屋质量瑕疵而要求撤销合同、解除合同、合同无效、返还或减少价款、赔偿损失等,原则上不应支持。除非房屋存在主体质量问题、出卖人故意隐藏质量瑕疵、出卖人对房屋质量作出承诺等例外情况。

杭州法律咨询解读说法  

二手房交易之前,买方应当仔细查看交易房屋情况,若暂未发现实质隐患,也可通过设置条款让卖方做出承诺,并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从而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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