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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的保留期为多长时间?答: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2.问:企业名称应当由几部分组成?答: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3.问:具备什么条件的企业,才能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答:一、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二、该控股企业的名称不含行政区划。这两个条件须同时满足。
 4.问: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应当符合什么条件?答:(一)、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二)、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5.问:符合什么条件的,企业名称中可以不含行政区划?答:(一)、经国务院批准的;
 (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的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
 6.问: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决定的,应当出具什么?答:公司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的,应当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问:企业被撤销有关业务经营权,而其名称又表明了该项业务时,企业应当什么时候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企业名称的登记?答:企业应当在被撤销该项业务经营权之日起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企业名称。
 8.问:企业集团的名称如何构成?答:企业集团的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集团依次构成。
 9.问:企业名称中能否使用汉语拼音字母?答:不可以。
 10.问:企业名称中能否使用阿拉伯数字?答:不可以。
 11.问: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由多少个字组成?答:字号由2 个以上的字组成。
 12.问:企业名称应当由几部分组成?答: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13.问:企业名称的行政区划有何具体的要求?答: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14.问:企业名称的字号由1个汉字组成是否可以?答:不可以。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汉字组成,
 15.问:行政区划可否用作企业字号?答: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16.问:企业名称能否用人名做字号?答:可以。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自然人投资人的姓名作字号。
 17.问:企业名称的行业如何表述?答: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18.问:名称和经营范围是否应保持一致?答: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19.问:多种经营范围的企业如何表述企业名称行业?答: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20.问:企业名称在哪种情况下可以使用国家或者行政区划的地名? 答:企业为反映其经营特点,可以在名称中的字号之后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者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上述地名不视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21.问:企业名称可否超越经营范围的业务?答:企业名称不应当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22.问: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是指什么?答:组织形式是指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3.问:非公司制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应如何表述?答: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
 24.问:“*实业有限公司”应当符合什么条件?答: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二)、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三)、与工商局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25.问:企业名称可以含有政党名称吗?答:不可以。
 26.问:企业名称可以含有国际组织名称吗?答:不可以。
 27.问:企业名称是否可以使用英文等其他文字?答:不得含有外国文字,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28.问:企业分支机构名称与从属企业有何联系?答: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29.问:企业名称中是否可以含有其他企业的名称?答: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30.问:企业营业执照可以注明几个企业的名称?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31.问: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同,是否核准? 答: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不予核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32.问: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的名称,是否予以核准?答:不予核准。
 33.问:企业被吊销2年,是否可以核准与该企业名称一致的名称?答:不予核准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的名称;
 34.问: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应如何处理?答: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35.问:是否可以在任何登记机关申请名称登记? 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国家局管辖以外的企业名称。
 36.问:国家局负责核准哪些企业名称?答:国家局负责核准以下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37.问: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哪些企业名称?答: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同级行政区划放在企业名称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
 38.问:外商投资企业的名称由哪级机关核准?答: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39.问:哪种情况可以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答:这些字样是行业的限定语。
 40.问:哪种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使用“(中国)”字样?答: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41.问:企业名称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或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或不含行政区划的应如何办理?答: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填写《转国家局核准企业名称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申请报告、公司章程、股东资格证明复印件,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转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42.问:核准企业名称应注意的事项是什么?     答:应注意:1、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2、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3、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43.问:公司名称是否可以冠“广东”或“广东省”?答:可以。
 44.问:冠省名的企业名称,怎样办理手续?答:应提交:
 (一)提交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冠省名申请登记表》;
 (二)股东出资协议书;
 (三)被列入国家(省)重点项目的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免予提交字号(商号)电脑检索单;
 (四)经注册分局初审后报广东省工商局核准。
 45.问:已有一不含行业的企业名称,可否给与核准另一个字号相同,且含有行业的企业名称?答:不予核准,不含行业的名称,其本身已经包括五个以上的行业,其外延涵盖了各个行业,如给与核准,会导致企业名称相同的情况,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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