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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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三个阶段

作者:骆军军律师

企业法律风险,最终会表现为与企业目标不一致的、企业不希望出现的后果。从这种后果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应当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

下面以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风险为例进行简单说明。

一、在事前防范阶段,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方面的管理,尽量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性。至少应做到:

1、健全组织体系,落实相关职责、责任。比如合同印章的管理、合同文本的管理、合同审查及合同签订的决定权限、合同履行监督和预警责任的落实等等。必须要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岗位。通俗的讲,就是要解决“谁做”的问题。

2、完善规章制度。像印章管理制度、空白合同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决定制度、已签订的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合同履行责任制度、应收账款预警、催收制度等。通俗讲,就是要解决“怎么做”的问题。注意,不要理解成企业必须制定这么多的制度文件,这些制度(包括前面谈到的组织问题、后面谈到的流程问题)是分布在一个科学的制度体系当中的。

3、制订相应的流程和程序。流程和程序是用来连接部门或者岗位的,主要是规定事情的先后及时限,解决不同部门或者岗位之间责任划分问题。

4、优化常用的合同文本及合同相关文件。常用的、带有很大共性的合同,应该有标准合同文本,供业务部门参考使用。必要的时候印制格式合同以供填写签订(格式合同的利弊另文叙述)。对于不常用的合同,签约前要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查。
合同相关文件,是指授权委托书、声明、承诺书、备忘录、通知、复函等与外部发生合同关系的过程中常用的文件。
业务部门对企业涉及到的合同及相关文件心中有数,可以大大提高业务能力,让对手刮目相看,提升企业形象,同时保证签约过程中的优势地位。

5、进行必要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本企业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本企业从事的业务的特点及注意事项;相关合同文本的设计意图、条文理解及常见客户疑问的解答;常见业务纠纷的应对和处理等等。

二、在事中控制阶段,企业必须小心应对,及时处理,尽量占据有利位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1、及时发现,及时作出相应的报告。前面谈到的事前防范中关于职责、流程、预警的规定,在这个时候应当发挥作用。许多时候,由于发现得太晚,错过了采取补救措施的时限,致使有理变成没理。甚至过了诉讼时效,导致公权保护的机会彻底丧失。所谓“不要躺在权力上睡大觉”,即是此意。

2、正确应对。一旦发现纠纷的苗头,要做出正确的应对。比如向对方发出通知、催告;对对方的通知、催告依法合理应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等等。

怎样做才算“正确”呢?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比较复杂,涉及到诸多实体及程序规定,而且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难以一一尽述。不懂法,做或者不做都可能错误。

怎么办?有一种说法笔者颇为赞同,供读者参考:一旦发现重大纠纷的苗头,你要做的就是,什么也不要跟对方说,什么也不要向对方做,马上打电话给自己的法律顾问,听取意见或者建议。当然,如果你对事情本身及相关法律规定有绝对的把握,不在此列。

3、积极收集、保存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许多人认为,道理在我这一边,不管你走到哪里我也不怕。甚至张口就说:法院要是不信,可以去查。呜呼!许多血淋淋的败诉正是这些想法和做法产生的。我国审判制度,从纠问式到讼辩式的改革已经好多年了。谁主张,谁举证。你拿什么说你有理?谁都说自己有理,法官相信谁的?只能相信证据。而证据必须自己提供。法院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依职权调取。换句话说,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是不管你的证据的。没有相应的证据,再高明的律师也是望洋兴叹。有时候,连法官都知道你是冤枉的,可是你没有证据,法官也没办法。法官要是判你赢,他如何写判决啊?

手里有了足够的证据,打官司也不怕。同时还可以更有效的以非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靠的是态势。在纠纷处理中,这种态势,与证据的充分程度有很大关系。当然,还有别的因素,比如商业态势、双方的影响力等等。那些因素相对一定,而且不属于本文讨论范围,按下不表。

有些证据,不及时收集保存,到时候就没了。究竟要哪些证据,什么样的证据有效,如何收集和保存,除了凭你的直觉,还是要请教律师——但是千万不要等到诉讼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的时候,而应当是越早越好。

4、及时掌握对方情况。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及时掌握对方情况,有助于己方制订正确的行动方案,有助于收集证据,有助于纠纷的最终处理。

5、恰当处理。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对事情本身的处理,另一方面是对可能发生的纠纷的处理。前者包括决定是否停止供货,是否停止付款,行使留置权,等。后者包括协商、催告、准备诉讼等。笔者赞成,除非万不得已,不要走诉讼的路。但是真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必须坚决果断准备诉讼。

三、在事后补救阶段,主要是通过诉讼(当然包括庭外和解和庭内和解)、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把损失降到最低。这时候,唯一的目标就是用一切合法手段赢得诉讼。这个阶段要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主体的选择。以谁的名义起诉?以谁为被告?有没有第三人?这些都关系到诉讼的成败输赢。

2、证据的最后清理、收集和补充。

3、采取必要的措施。比如申请先予执行,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有时候,什么都不用做,就是一个保全,就足以让对方缴械投降。

4、必要的诉讼手段的运用。比如,选择合适的管辖法院,或者对对方的诉讼管辖提出异议;合理的加快或者拖延诉讼时间;证据的灵活运用(不是所有的证据都要用,这里面大有学问)。等等。这方面专业性很强,有代理律师,自然由律师分忧;没有代理律师,也应当请教法律顾问或者专业人士。

5、能和解则和解。商业纠纷,毕竟不等于私人恩怨,更不等于江湖仇杀。和气毕竟生财,得饶人处且饶人。生意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何况,和解更有利于执行。

6、值得强调的是,事后补救不论成败,千万别忘了“吃一堑,长一智”的古训,检讨产生纠纷的根源,在前面谈到的防范和控制措施上进行改进。这是最重要的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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