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股权纠纷

聘请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作者:骆军军律师

企业为什么要聘一个法律顾问?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与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企业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由于自身的处理不当,或效果不好,或作了错误的选择,以致产生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与潜在的问题,因此,法律顾问的作用是在问题还没产生之前就帮助企业给予解决。
在律师的业务中,法律顾问属于非诉业务。对一个企业而言,律师就是企业谋取合法利益的专业管家。律师同工程师、教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一样,在社会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律师的职责是:接受聘请或委托,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助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当事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或参加诉讼,以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也许您从未和律师打过交道,也许您曾听说过或经历过一些关于律师的故事,正面的或者负面的。不过,从此刻始,您需要重新认识律师:其一,律师的作用并不仅仅是打官司,用好律师可以让您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事先的规范和防范之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二,律师不应当是万金油,什么案子都能做,不是大商场里承包柜台的个体户,拎着皮包满天飞,律师应当是讲究专业分工和团队合作,只有聘请有专业分工的律师才能获得物有所值的法律服务。而今天,正是律师这种专业的气质才是您信任的根本。
一、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必要性
 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在企业和律师之间建立了一种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律师的专业性是任何其他法律从业者无可替代的。众所周知,中国的法制环境很不完善,司法与执法问题使得法律的尊严变得很功利性或机动性。面对诉讼中的法律问题,诉讼技巧会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法律定位。这必然导致专业化的实践过程已经不是一个广泛的理论概念,而是一个很现实的功利选择,而律师恰恰是这个“功利”的始作俑者(也是牺牲品)。这样一来,从某种角度来说,律师作用对于正处于纠纷中的企业就显而易见了。
  (一)公司企业的竞争环境大量存在各种不容易被发现的法律风险和陷阱
   例如:合同欺诈和陷阱;商业业务或交易违法或非法;债务人逃债、废债、欠债;商业秘密、专利、著作权(版权)的纠纷;不容忽视的劳资纠纷;某些行政机关的违法或非法滥用职权……,这些司空见惯的法律风险和陷阱时时刻刻都在威胁着公司企业的健康发展,甚至于带来灭顶之灾。
   (二)法律在调整公司企业的对外、对内的各种商业、经济、行政关系中起着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建立法律关系,规避和化解法律风险,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始终是贯穿公司企业从设立、发展、辉煌的成功道路中的必不可少的重要任务和内容。
   (三)商业对手往往有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方面的大力支持,而且往往以副总经理或其他身份参与商业谈判,为交易把关。这时候,如果我公司没有法律顾问的参与,势必会在交易过程中处于劣势,存在遭受对方在法律方面暗算的危险,埋下商业风险和隐患的种子……,毕竟亡羊补牢显然是不明智的。
   (四)法律顾问有利于商业交易的顺利完成
   商业交易或合作常常是先朋友,后合作。出于情面的需要,对必要的合作细节必然要涉及利益的安排、取舍,这常常又难以启齿。如果由法律顾问就细节部分出面谈判,则可两全其美,既能照顾双方的情面,又能将双方的权利义务用完备的法律文件予以明确下来,保障交易和合作的安全,达到交易和合作的根本目的。此外,还能节约交易的时间,提高效率。
   (五)优秀的法律顾问能为公司企业的发展起着不可缺少的保驾护航的关键作用,排除后顾之忧。
   由优秀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他能综合运用其掌握和积累的法律知识和实务技巧、经济管理知识,结合公司企业的具体情况(经营管理模式、财务状况、市场影响、行业状况等),透彻地分析和预防法律风险,权衡多种法律解决方案的优劣、利弊,以公司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法律风险产生之前或处于萌芽状态时,将其有效地识别、规避和化解,将法律风险在交易之前或进行的过程中予以有效处理,大大降低了法律风险和纠纷处理的成本,有力地保障公司企业稳健、快速地发展。
  一个企业的任何一部分利润都是诸多成本背后的收益,生产成本之所以可靠,是因为其老实存在,风险度很低。机会成本的危险与随机性,是因为其随时都有可能引发一场战争。为什么不把可以熄灭战争的主力――“律师”放到现代企业运作中主力平台呢。让律师为企业效力,让律师为企业谋平安。
  主要好处是:1、有利于企业随时得到法律服务(包括合同管理,公章使用,劳动关系,各类协议的草签与认证);2、有利于律师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情况,使其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准确性;3、经过长期合作,使双方更加适应对方的工作方式和工作特点,便于在工作中更好地相互配合;4、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能够激发律师更强的责任心,为企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二、法律顾问与委托人(企业)的关系

  委托人与法律顾问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式的工作关系。双方的目的是一致的,即利益最大化与合法化。
    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应当及时、主动地与委托人联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法律事务办理的进展情况及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对于那些非常规性的问题,应当征求委托人的意见;对于影响委托人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在向委托人阐明利弊得失后由委托人自行决定。同时,一个好的法律顾问还应该是企业经验运作的高级参谋。一个懂法律不能说就不懂经营,人的才能是很多面化的,往往在生存的压力下放弃了其他方面,只有在宽松的生存里,和适当利益驱使下,相信律师更能做别人要做的事情。所以,只要企业给律师足够的生存保障,并加以合理利用,其能够产生的利益远超过原来所设想的。
  委托人也应当对律师的工作给予必要的、积极的配合,主要包括:向律师陈述全面、真实的情况,及时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按照律师服务合同的约定向律师提供办案费用和便利条件等等。有一点已经证明了,就是:高等状态下,价值与劳动力是相对成正比的。想着以低价格购进的律师能产生高能量,可能性不大。律师有这个能量也不太会愿意释放的。这个道理与企业能够赢利与其本身付出的代价一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两者不可妥协。这个道理在任何产业结构里都是相通的。

    三、哪些情况需要法律顾问(律师)

  (一)从事一般的民商事活动
主要指公民、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如: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许可使用,合同的订立、履行,商务谈判等等。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防范法律纠纷,一方面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减少纠纷,另一方面确保在纠纷发生时使自己处于最有利的法律地位。在公司上市、股票发行等特定法律事务中,法律法规要求由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介入,也正是出于这种“防患于未然”的考虑。
  (二)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
纠纷的发生是矛盾激化的结果,解决纠纷需要具备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处理纠纷的丰富经验,在充分了解利弊、权衡得失的基础上才能确定恰当的解决方案和解决途径。这种情况下聘请律师,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争取利益、减少损失,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为律师总是能够在风险预知范围里开辟出一条捷径来。
    防范纠纷和解决纠纷的重要性是相承的,并不是说防范了就没有了纠纷,至少在产生纠纷后也不至于使自己处于被动。但是,事实证明,防范纠纷往往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 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