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中关于持股平台参与股票发行的规定。持股平台无论是否为挂牌公司现有股东,均不得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
作者:骆军军律师
《定向发行(二)》明确规定:持股平台(如员工持股计划、合伙企业等)因存在代持或规避监管风险,被全面禁止参与定向发行,无论其是否属于原股东。该规则旨在防止变相突破股东人数限制或利益输送。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中关于持股平台参与股票发行的规定。持股平台无论是否为挂牌公司现有股东,均不得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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