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1)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借款实际用途证明; (5)还款通知书; (6)还款付息凭证; (7)利息计算明细; (8)利息计算的依据; (9)其他证据。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1)合同及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批注或者批单; (2)投保单; (3)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4)预约保险合同及预约保险单; (5)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 (6)投保方不申报、隐瞒、错误申报主要危险情况的证明; (7)投保方关于保险标的过户、转让、出售的书面通知; (8)投保
-
《九民纪要》解读:详解“场外配资”
目录 一、“场外配资”涉及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二、场外配资所属整体知识框架 三、场外配资 四、场外配资合同效力及责任承担 2019年11月发布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九民纪要》)里提到了“场外配资”,好多人看到这个词,一开始都觉得很陌生,也很好奇到底什么是“场外
-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规定》。
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新修订的《规定》。 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之间订立的,以资金的出借及本金、利息返还为主要权利义务
-
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最高法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该修正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15〕18号 【发布日期】2015-08-06 【生效日期】2015-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司法解释 【文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5〕18号
-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司法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浙高法〔2018〕192号 各市、县、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分局)、司法局、
-
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及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后的法律后果
“职业放贷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系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且往往伴随着高利贷、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暴力收贷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是职业放贷人并不等同于“套路贷”,“套路贷”是犯罪嫌
-
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有以下特点:一是,行为人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二是,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了欺诈手段;三是,合同诈骗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构成犯罪。“合同”主要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各类经济合同,如供销合同、借贷合同等。只要行为人在订立、
-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指的是合同严重欠缺有效要件,绝对不许按当事人合意的内容赋予法律效果。《合同法》确立了鼓励交易原则,对合同效力不轻易作无效认定,只在该法第52条、53条规定了合同或合同中有关条款无效的情形。 一、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