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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班拖延开学 培训费退还学员
【案情简介】 今年上半年,呈贡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苏同学打来电话投诉,其于2011年12月到呈贡大学某培训学校报名参加考研培训,共交培训费1830元,培训方承诺2012年3月开课培训,到4月份还未开课,苏同学到该教育培训学校与培训方协商后校方称改在今年8月份开课,苏同学认为培训方悔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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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中写下借条分手后被诉还债
与女友分手后,“准岳母”持借条将男方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男方称借条的内容并不真实,系“准岳母”当年为女友买车后要求自己写下的借条。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纠纷。 冯月与董刚分手后,冯月的母亲陈霞作为原告,将董刚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起因是冯月与董刚交往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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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强迫他人出具借条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被告人卢某之妻何某与被害人高某均系某水泥有限公司的职工,该公司位于县城郊区。何某于2010年8月调整工种后,经常与高某一块儿骑电动摩托车上下班,有时候乘坐高某的电动摩托车,偶尔还在一起吃饭。2011年4月初,卢某听到关于何某和高某之间的风言风语,便认为二人有暧昧关系。2011年7月7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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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施非法拘禁的方法形成的借条不能变更原债权债务关系
以实施非法拘禁的方法形成的借条不能变更原债权债务关系 ——江苏姜堰法院判决丁小芳诉周秋兰保证合同案 裁判要旨 债权人在主张债权过程中,以非法拘禁的方式迫使主债务人向第三人出具借条,不构成债务转让,保证人仍应对担保的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案情 2010年3月和5月,黄录林先后两次向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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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账时,在汇款用途一栏写借款,能否算“借条”?
先生先后7次通过银行向东方软件公司汇了12万余元,每次在汇款凭证的汇款用途一栏均写明了“借款”。周先生认为,这些汇款凭证就是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方软件公司归还所借款项。 对于周先生的起诉,东方软件公司指出,周先生所汇款项是周先生支付的货款,并提交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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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合同的履行地是确定经济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要素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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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定合同的支付时间?
依《合同法》第161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买卖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确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的习惯确定。如买卖双方原来的多次交易均是买受人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1个月支付价款,则此次交易除非双方另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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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买卖合同
《合同法》第165条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本条显然是根据数物是否具有可分性,对其解除的效力进行的规定。在标的物有数种而其中一种不符合约定的,原则上只能就该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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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产品无批号 夸大效果假宣传 “钓鱼”销售坑老人
制售产品无批号 夸大效果假宣传 “钓鱼”销售坑老人 虚假保健忽悠人 药店厂家都担责 制售产品无批号 药店厂家都担责 65岁的黄婷娟患有糖尿病,经人介绍开始服用某品牌保健食品,而且一吃便毫不忌口,连医生开的药都扔到了一边,对医生的劝告也置之不理。不久,黄婷娟终于因腹泻而昏倒,经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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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543 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2 年 4 月 10 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法释〔 2012 〕 4 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