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立案指引--杭州借贷纠纷律师咨询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立案指引--杭州借贷纠纷律师咨询

作者:骆军军律师

 起诉人立案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一、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四、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五、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 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