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买到“凶宅” 可起诉要求退回
作者:骆军军律师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装修时无意从邻居那听说,曾有人在这套房子里自杀。我是准备做婚房,这也太晦气了,我要求房主退房,房主不同意,请问我该怎么办?
可以。《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原房主明知自己的房屋发生过命案,却故意隐瞒,导致你违背真实意思签订购房合同,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据此,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家公司欠我20万,我发现对方有抽逃资金的行为,我担心还没等到起诉他们就把公司的钱全部转移了。我想请问我没起诉前有权先申请法院财产保全吗?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3条之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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