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十大误读问题
作者:骆军军律师
旅游法十大误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简称旅游法)实施在即,其针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久遭诟病的问题作出的一系列规定,对旅游市场来说不次于一场地震。一时间,关于旅游市场将“变天”的各种传言满天飞。其中,“禁止购物”便是被炒得甚嚣尘上的几大“谣言”之一。甚至,为了不当“出头鸟”,已经有不少旅行社在组团线路中干脆取消了购物环节。
旅游法没有绝对禁止购物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安排
自费项目可以写进旅游合同
旅行社不会因此受处罚
只要拿回扣就构成商业贿赂
即便国外视为佣金也不能免责
旅游团费上涨非旅游法所致
回归合理价位才能保障旅游质量
临时雇用导游也须签合同
旅行社应全额向其支付导游服务费用
旅游法没有禁止游客给小费
导游服务费由旅行社支付
提高导游待遇才能实现双赢
部分旅行社倒闭与旅游法无关
旅游法平等保护旅行社
强化政府义务支持旅游事业
旅游法不支持过度维权
权益受损切记保留好证据
“零团费”不会立刻销声匿迹
监管部门须严阵以待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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