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和解除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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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和解除的区别

作者:骆军军律师

合同解除和合同撤销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在于:(1)合同的解除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事由,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撤销是针对可撤销合同而言,合同被撤销成为无效合同,不被撤销则是有效的。(2)合同解除后法律关系归于消灭,而解除前已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撤销后即自始无效,撤销前已经履行的部分也归于无效,依照无效的法律后果进行处理。(3)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自行解决,也可以诉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而合同的撤销必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处理,当事人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二者都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状态。二者的区别在于:(1)二者的逻辑关系为包含关系,合同的终止外延大,合同的解除外延小,属于终止的情形之一。(2)合同的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而合同的终止除解除之外还包括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等多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常听到当事人要求终止合同的说法,大多是特指“解除”合同的。

 

相关知识

可撤销合同有哪些特点?

可撤销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1、可撤销的合同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合同。

2、可撤销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无论是在大陆法系还是在英美法系,大多规定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撤销权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3、可撤销合同的撤销要由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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