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请求返还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了明确回答
作者:骆军军律师
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这个问题给予明确回答。
司法解释规定,根据目前中国的国情,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其中后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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