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杭州婚姻律师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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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杭州婚姻律师法律咨询

作者:骆军军律师

民政部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

民办函〔2003〕1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婚姻登记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婚姻登记证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为配合新条例的贯彻实施,提高婚姻登记证的质量,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证的管理,适应婚姻登记工作手段信息化的要求,我部决定启用新式结婚证、离婚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式婚姻登记证分为结婚证、离婚证两类。当事人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仍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但需在证件备注中注明:结(离)婚证遗失(损毁),补发此证。××××年××月××日(补发日期)。

  二、新式结婚证、离婚证封面均为枣红色,结婚证封面烫金,离婚证封面烫银。为便于计算机打印,将现行竖排版改为横排版。证件内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印章。证件内芯全国统一编号(证件印制号)。内芯按编号分段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证件封面及内芯文字根据需要进行了适当修改。

  三、新式婚姻登记证内芯纸张采用100克定向定位安全防伪水印币纸,水印图案为双喜。封皮采用进口红宝石12系列210克充皮纸,内含无色荧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证书”和英文“M P R CHINA”及圆形“双喜”字样(详见证芯和封皮说明)。

  四、婚姻登记证的印制延续先前做法,证书所用的材料在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内芯每本为0.25元,所选用的封皮材料市场指导价最高不超过0.45元。证书的内芯仍由中国印钞造币总公司石家庄印钞厂统一印制,封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一家印刷企业生产或购置后加工合成。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能力,制作的证件要达到新式婚姻登记证规定的技术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应将指定厂家按样本生产的证件成品(结、离婚证各三本)、指定厂家文件和资质证明(工商局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于2003年12月15日前报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审查,符合要求并得到许可后方可生产。

  六、新式婚姻登记证自2004年1月1日起启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现有的旧式婚姻登记证可继续使用至2004年6月30日,但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不得再行印制旧证。全国各婚姻登记机关自2004年7月1日起不得再使用旧式婚姻登记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婚姻登记证的管理,禁止用低劣材料或不符合样本标准的材料生产婚姻登记证,坚决杜绝登记机关向非指定厂家购买婚姻登记证,一经发现,将予严肃处理。各婚姻登记机关发现证件有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民政部门,核查属实者,民政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将取消指定厂家对婚姻登记证的印制资格。

  附件:1. 婚姻证书式样说明(证芯)
        2. 婚姻证书式样说明(封皮)
        3. 结婚证、离婚证样本(成品各一本,证芯各五本)            

                                  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婚姻证书式样说明(证芯)

  新的婚姻证件在证芯设计上摈弃了原来添加的一些感情色彩,结婚证和离婚证证芯均采用国花牡丹为主要设计元素,图案、色彩基本相似,并且新证件在外观效果、设计思路和防伪性能等方面均比原来有较大提高。具体设计和印制说明如下:

  一、证件规格:
  
  内芯尺寸(长×宽)195×135(mm)
  
  (注:此为半成品(内芯)尺寸,见图例)。

  二、材料选用:

  1.内芯使用专业印钞纸厂定做的每平方米100克定向、定位的“喜喜”字安全防伪水印纸,水印图案清晰,用手触摸水印凹凸感明显,立体感强,纸张坚挺,柔韧好,具有一定的耐折、防潮、抗水性能,便于长期保存,是目前防伪性很强的印刷材料。

  2.号码采用红色荧光防伪油墨印制。

  3.底纹和牡丹花等采用定做的专色油墨。

  三、防伪设计:

  采用印钞专有防伪手段,防伪性更强。

  1.手绘防伪版画、浮雕底纹(全页)。

  2.手绘牡丹图案(封二)。

  3.“JIEHUNZHENG”微缩防伪文字(内页三)。

  4.三维渐变及机雕防伪图纹(封二)。

  5. 新增十位证件号码,每证一号,便于微机检索与统计,从号码上即可体现区域性、时间性,同时采用红色荧光油墨,紫外灯照射下显现红色光,增强防伪效果(封三)。

  6.印钞纸厂专业安全防伪水印纸(全页)。

  7.底纹等采用专色油墨。

  四、文字字体:

  所有文字均采用汉仪字库专用字体,具有较强的防伪性能。

  1.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采用中黑6.1字体。

  2.内页一“结(离)婚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予以登记,发给此证。”采用仿宋体4.6字体。

  3.其它文字均采用仿宋体4.3字体。

附件2

 

婚姻证书式样说明(封皮)

  一、结、离婚证成品说明:纸规格 188mm ×128mm;

  二、字体和国徽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正楷宋体初号字,标长62mm,高度8mm;

  2.“结婚证”字采用正楷宋体特号字,标长45mm,高度11.5mm;

  3.“离婚证”字采用正楷宋体特号字,标长45mm,高度11.5mm;

  4.“国徽”采用国家标准缩小规格,高度40mm,宽度37mm;

  三、排版说明见图尺寸:

  四、封皮纸进口红宝石系列充皮纸及防伪设计说明:

  1.红宝石系列充皮纸为枣红色,不受南北各区域气候差异的影响而变形;

  2.红宝石表皮含有纯正皮革的质料,有光泽抽象花纹,衬纸为纯正木浆,每m2重210g,使用于较精美的纪念手册或银行存折、高档证书和精装本的封面,不含PVC;

  3.可内藏水印暗纹;双夹层内藏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证书”和“M  P  R  CHINA”及圆形“双喜”字样,表面涂层不显任何防伪字样,须验钞机和紫外灯照射方可荧光显示,无法仿制,执法机关易于辨认;

  五、封皮纸及防伪设计的鉴别技术标准:

  1.封皮表层在任何角度均不显防伪字样,须在验钞机和紫外灯照射下,方显出无色荧光防伪字样。如不用验钞机或紫外灯照射封皮表层就显出字样的为假冒;
 
  2.撕开后,不含PVC过塑薄膜;

  3.充皮纸里外一体颜色(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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