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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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基本原则

作者:骆军军律师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基本原则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法律区分不同情况,做了如下规定:
  (一)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
  (三) 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本着照顾子女利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四) 对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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