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异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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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与遗赠的异同点

作者:骆军军律师

(一)主体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或者其他组织。

(二)行使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应当在法定期间做出接受遗赠的明示的意思表示,而遗嘱继承人不需要做出明示的意思表示,在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就视为接受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三)客体范围不同。遗赠客体只能是遗产的积极财产,不包括消极财产。遗嘱继承既包括遗产的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受遗赠人一般是不需要承担遗产中的债务的。而遗嘱继承人则必须承担在遗产范围内的财产义务,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

(四)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受遗赠人一般不能参与分配遗产,只能从遗产执行人那里取得受遗赠的财产。而遗嘱继承人可以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取得遗产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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