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为子女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一一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最新规定
作者:骆军军律师
婚前为子女买房,离婚时如何分割一一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最新规定
【导读】现在,由于离婚率高居不下,很多父母都在子女结婚前为子女购置新房,并将新房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以为这样子女一旦离婚,自己积攒一辈子的钱也不致损失。
《婚姻法》就父母为子女婚前购房的不同情形,分别做了如下规定:
一、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这也区别几种情形:
1、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出全资给子女买房,房屋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
2、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分割房产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而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部分,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3、婚前一方父母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在离婚分房产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二、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给子女买房,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呢?这也区别不同情形分别介绍。
1、婚前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应该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增值部分亦按出资比例分割。
2、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给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及其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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