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生效后,有关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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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生效后,有关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的相关规定?

作者:骆军军律师

民法典生效后,有关离婚后财产重新分割的相关规定?

1、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求重新分割的。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时,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涉及到离婚时漏掉的对方的财产,比如漏掉的对方的房产、公司股权、股票等等。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转移、变卖、隐匿财产的行为,有新的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2、协议离婚后财产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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