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10年新政细则参照表
作者:骆军军律师
杭州2010年新政细则参照表
三类购房者 |
首次置业的住房需求 |
支持改善型住房需求 |
市区范围 |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开发区,不含余杭区、萧山区(这两区新政策未出) | |
“普通住房”标准 | 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房改房是指人个申请参加房改购房) | |
补贴对象 |
在市区无其他住房,第一次购买14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家庭。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 在杭州市区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住房,并在此期间重新购买普通住房的家庭。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和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 |
购房时间 |
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商品住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 |
补贴金额 |
符合条件的家庭购房总额的1.3%。 | |
补贴申领流程 |
申领人凭新购房屋所有权证及有关资料到杭州市财政局直属征收管理局申领购房补贴。 | |
申领补贴所需资料 | 1、新购房契证原件; | |
2、新购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 ||
3、申领人的身份证明; | ||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领取补贴的公证书原件及代办人身份证。 (注:中介公司目前不能为客户代办政策补贴手续!!!) | ||
备注 |
补贴兑付地点为:庆春路155号中财发展大厦一楼办税大厅,设置兑付服务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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