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骆军军律师
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3〕12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市监察局 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三年五月十二日)
根据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监办发〔2003〕4号)精神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从2003年5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以下简称土地招拍挂)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招拍挂出让情况执法监察。通过执法监察,进一步推进土地招拍挂出让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实现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全部纳入市场,以招拍挂出让方式交易;使领导干部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违规干预以至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得到及时、严肃查处,有效遏止土地交易中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为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范围和内容
执法监察范围是自2001年9月17日省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浙政发〔2001〕61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出让情况。具体从以下方面进行清查:
1、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和执行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集体决策等制度的情况;建立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情况,是否做到了“六公开”,即公开出让计划、公开宗地信息、公开集体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竞价、公开出让结果。对尚未建立的制度,要求在6月底前建立;已建立的制度,要求在9月底前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操作程序和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
2、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是否存在规避土地招拍挂出让或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和划拨问题;是否存在单位和个人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和先行确定地价的问题;是否已按规定进行纠正。
3、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是否存在假招拍挂和陪标、串标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土地招拍挂出让的行为。上述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处理。
4、以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等名义取得划拨土地的转让情况,在划拨土地上建造和销售商品房的情况,以及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规定予以纠正。
5、对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搞权钱交易或由于行政干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纪违法案件,是否进行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三、方法和步骤
本次执法监察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市级检查和重点检查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前)。市政府召开全市土地招拍挂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区、县(市)和国家级开发区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招拍挂执法监察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周密安排好此项工作。各地的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监察局和市国土资源局。
2、自查整改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市和各区、县(市)及国家级开发区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对照本实施方案的五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组织力量查处。需要移送其他部门调查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对《省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下发后本地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要逐宗进行清理,没有按照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要写出书面说明并予以登记备案;对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关于严格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通知》下发后(2002年8月26日后),仍未按招拍挂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要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各区、县(市)和国家级开发区要将本地区执法监察自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5日前分别报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
3、市级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由市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对各区、县(市)和国家级开发区土地招拍挂出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纠正;对涉及的违纪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重点检查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市和各区、县(市)及国家级开发区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上级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并随时准备接受国家、省的重点检查。
四、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执法监察工作,既是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也是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和监察机关、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掌握情况,加强领导。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一级抓一级,做到人员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级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统一组织、协调动作的工作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计划、建设、规划、房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执法监察的整体合力。
3、严格掌握政策,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在工作中,要注意正确区分情况,严格把握政策,妥善处理好各类问题。凡现行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依法办事;对政策界限不清,法律、法规不具体、不明确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
4、注意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开展。各地要积极探索执法监察的新方法,对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交流,以推动面上工作的深入开展。
附件:1.杭州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2.杭州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杭州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徐苏宾 市纪委副书记
储根荣 市政府副秘书长
朱寅传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姚雅仙 市监察局副局长
赵柏田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组长
王 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附件2
杭州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姚雅仙 市监察局副局长
副主任:王 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冯晔春 市政府办公厅城建城管处处长
成 员:邬月培 市监察局执法室副主任
张玉英 市监察局执法室正处级纪检员
卢春强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处长
程华林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处副处长
郭森林 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副主任
祝 军 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副处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 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