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售公证委托书(参考用)
作者:骆军军律师
房产出售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公民身份证号码:
本人 系中国 省 市 区 路 号 号楼 单元 户房地产权利人(详见青房地权市字第8888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本人欲出售该房产,特委托 代为办理如下事项:
1. 代为签订买卖合同,收取定金,收取房款,物业交接。
2. 代为缴纳房屋维修资金,挂牌,网上签约,办理过户,缴纳税费,减免税费。
3. 代为调取与本房产有关的档案材料,办理房产的评估,测绘。
4. 如果买方以银行贷款方式购买,代为本人配合买方办理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手续,代为领取贷款。
5. 代为在上述房屋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文件上签字。
6. 代为办理房产登记部门要求的其他所有相关手续。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委托人均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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