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肇事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吊销驾驶证吗?
作者:骆军军律师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对机动车驾驶员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该《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两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公安交管部门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是从裁决之日起生效,并且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在两年内都不得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打算重新申请领取,也要在两年以后。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 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