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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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骆军军律师

  根据广东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广东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97.8元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0.25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857.51(2010年标准)

     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019.81(2010年标准)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775(2010年标准)
       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相关标准公布后即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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