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事故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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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事故谁负责

作者:骆军军律师

未过户的车辆发生事故谁负责

  最近,有市民致电本报说:前不久,我将自家车卖给朋友成某,没有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没想到成某外出旅游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一死一伤,成某自己也受重伤。公安部门认定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由于成某正在治疗,认为我是车主,应当予以赔偿。请问:“未过户的车发生事故,原车主需要赔偿吗?”

  日前,记者就此事走访了我市司法部门了解如下:

  根据以上情况,原车主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去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此有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机动车未办理过户手续,但出让后,原登记所有人丧失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既不能控制车辆的行驶,也不能支配车辆的营运,更不能从车辆营运中获得利益,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无法防范控制,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与致人损害的后果也没有因果关系。因而,未过户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车主不需再承担。

  侵权责任法还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车主卖出的机动车为拼装或已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因其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规定,就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者提醒:春节期间,是汽车交易高峰期,买卖双方交易成功后,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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