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均就道路交通安全作出相应规定,司法解释为实践中准确适用法律提供指引。请介绍一下,除了制发司法解释外,人民法院还通过哪些方式推进法律实施?
作者:骆军军律师
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均就道路交通安全作出相应规定,司法解释为实践中准确适用法律提供指引。请介绍一下,除了制发司法解释外,人民法院还通过哪些方式推进法律实施?
答:民法典在第七编“侵权责任”中专设第五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以10个条文对机动车道交纠纷责任作出规定,尤其是对实践中较为常见且争议较大的挂靠机动车责任、未过户机动车责任、好意同乘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系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专门法律,就车辆和驾驶人管理、道路通行、交通事故处理等作出了专门规定。两部法律就交通参与的全过程作出了基础性规定,为人民法院正确裁判提供了坚实的立法保障。两部法律实施以来,人民法院除制发相关司法解释锚定方向、明确规则外,还通过多种方式积极落实法律实施、促进良法善治。
一是推动形成法律实施合力。各地法院在地方党委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形成法律实施合力。有的法院针对道交纠纷中涉保险公司情形较多的现象,定期向保险主管部门反馈保险公司成讼情况,促进行业内部优化管理,依法自动理赔,及时实现当事人权利。各地法院加强调解指导,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解纷途径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加大先行调解力度,以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当事人及时获得救济。
二是积极开展对下指导。道交纠纷情形较多,法律关系复杂,现行法律、司法解释无法涵盖所有的情形。有些问题通过制定司法解释解决尚不成熟,对此,我们采取法答网答疑、推送案例入人民法院案例库等恰当方式进行解答和指导,提供稳妥适用法律的思路和参考,确保裁判尺度统一。目前,在道交纠纷方面,我们通过向人民法院案例库推送案例,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免责条款提示说明、误工费计算、未投保交强险法律后果等问题提供了指引。同时,通过法答网答疑,我们就道交纠纷涉及的商业三者险中“第三者”认定、财产损失计算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初步指引。下一步,我们将就有关问题广泛征求意见,深入研究,形成更加权威合理的规则。
三是加强法治联动和宣传。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明法于心,还需遵法于行。为确保执法尺度统一,保障公安交管部门事故责任划分与人民法院民事责任分配相互协调,维护法治权威,人民法院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沟通联动,通过案例共研、同堂培训等方式强化执法司法相协调。人民法院还通过邀请旁听庭审、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行为规范和裁判规则宣传推介,推动社会形成法治共识,延展道路交通法治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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