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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概念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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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住宿费的概念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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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及相关法律法规
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概念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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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农村居民适用赔偿标准若
为公正、规范审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我市两级法院裁判尺度,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农村居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以户籍登记为处理原则、经常居住地为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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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中级法院危险驾驶犯罪量刑细则(2012年)
针对醉驾入刑以来案件数量日渐增多,量刑渐成审理难点的问题,日前,中院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危险驾驶犯罪量刑细则。主要内容有:一、区分不同车型犯罪基准刑期。针对不同车型危险驾驶的社会危害程度,将醉酒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自备车、营运车(出租车、货车)、大客车(含专用或非专用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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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 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12号)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你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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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公交管[2011]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一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保证《刑法修正案(八)》的正确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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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明确支持交强险分项限额赔偿三者的答复
最高院明确支持交强险分项限额赔偿三者的答复(2012年最新精神)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一他字第17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2)辽民一他字第1号《关于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分项限额能否突破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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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适应我国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道路交通运量持续大幅度增长的形势,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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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
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2〕3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