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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贬值损失之探讨二
[摘要] 交通事故中的受损车辆虽能修理,但却很难完全恢复到事故前所具有的性能和安全性要求。因此,在交通故事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当对事故造成的车辆贬损进行赔偿,以保护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车辆贬值损失赔偿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车辆绝对数量不断增长,伴之交通事故多发的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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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贬值损失在司法实践中运用
[内容摘要]车辆贬值损失赔偿已成为交通事故案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笔者认为,车辆的贬值损失在性质上应当属间接损失,有相关的法律可以引用,故可以得到法律支持,至于损失的具体数额可以参照现有的司法鉴定程序加以评定。承认和保护车辆的贬值损失是大势所趋,亦是财产损害赔偿制度进步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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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贬值损失之探讨一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修复还原后,是否会产生价值贬值?这个贬值又该如何计算?本文试求从几方面探讨车辆贬值损失的内涵。 第一、关于汽车贬值费 车辆贬值费指一辆汽车经碰撞或修理后,汽车的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其本身经济价值却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汽车经济价值降低则为车辆的贬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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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减值损失的赔偿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损坏后,会出现这样一个现象:就是即使在交通事故中遭受损坏的机动车经维修完毕后,其在二手车市场上的交易价格通常要比未遭受事故损坏的同类车辆低一些。这种价格差额就被称为机动车的“减值损失”,也被称为“贬值损失”。这种现象目前已经成为机动车市场交易的普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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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未告知 保险公司终按30万实价理赔
某贸易公司将本单位一辆已使用13年的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投保种类是全险,投保金额为30万元,保险公司足额收费后签发了保险单。保险期内,该车被盗,查无下落。贸易公司要求保险公司按30万元的80%理赔。理由是:1.保险金额30万元,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的;2.该车购置虽13年,但因很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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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涉水损坏遭拒赔
2011年8月,市民宋先生驾驶着自己的奔驰车去内蒙古自治区游玩,因河水暴涨致路面积水严重,车辆在行驶中突然熄火,无法开动。事故发生后,宋先生立即向保险公司报险并联系施救、维修,最终花去各种维修费用23万余元。车辆修好后,宋先生找到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保险公司却以投保时未投涉水险而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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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慎损坏车辆 试驾者遭索赔
姚女士经过近半年的训练,最终通过各项考核顺利拿到驾驶证。她赴某汽车销售公司看车,相中了一辆售价约为13万元的汽车,当即要求亲自上车体验一番。销售公司销售人员在审查了姚女士的驾驶证后,为姚女士提供了一辆车辆进行试驾。姚女士开出不到200米就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撞到墙上,造成车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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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正确认定逃逸等问题的会议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在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中正确认定 逃逸等问题的会议纪要 (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2258次会议讨论通过,2011年3月4日发布) 近年来,我省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多发。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在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等问题上争议很大,各地掌握标准不一,影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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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河北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河北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263.4元; 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5958元;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318.3元;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45元。 5、职工年平均工资28383元(2010年标准) 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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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青海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青海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854.99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613.79元 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862.68元 4、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858.50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3561元(2010年标准) 其中在岗职工平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