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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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2024年)

作者:骆军军律师

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2024年)


各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 号)规定,从2024年1月1日起,杭州市市区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2490元。

 

2024年1月1日后办理缴存登记的新增职工,月缴存基数低于2490元的,需上调至2490元,并需补缴自2024年1月以来的差额部分。

 

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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