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费出游时致残,职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我是一家公司的业务员,因业绩突出,我曾多次被评为优秀职工。四个月前,公司为表示表彰和鼓励,出资安排我随一家旅行社外出旅游。旅游期间,我在登山时不慎滑倒,导致左腿摔断,虽花去4万余元医疗费,但仍落下九级伤残。事后,我曾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被工伤保险部门告知,公司并没有为我
-
补缴社会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承担
2007年12月27日,李某到某公司上班,担任财务部经理,月工资为4300元。在李某为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补缴社会保险,且扣发其周六半天的工资126.92元。2008年7月11日,李某以公司扣发其126.92元工资且未为其补缴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该公司。公司未支付李某2008年6月1日至7月
-
治理拖欠工资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依法治理工资拖欠,保障农民工等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
-
加班费包含在最低工资里吗?
加班费包含在最低工资里吗? 答: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收入:(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夜班津贴和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支付的岗位津贴,集中供热采暖补贴;(三)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
实行计件工资有最低工资吗?
实行计件工资有最低工资吗? 答: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也需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进行合理的折算,劳动者应得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
实习学生是否适用最低工资?
实习学生是否适用最低工资? 答: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从事有收入劳动的在校学生,不属于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范围,他们的实习收入可以不适用最低工资的有
-
包“食宿”还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吗?
包“食宿”还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吗? 答:最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包“食宿”,只是对职工提供的一种福利,而不能等同于工资,用人单位仍应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并按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年终想跳槽需要注意什么?
我是杭州一家联华超市的服务员。前两天,经老乡介绍,另一家较大的上市公司超市正在招人,工作时间和薪酬比我现在的超市都要高很多,而且过节期间加班费更高。由此,我准备从现在的单位辞职。请问,如果我现在请辞的话,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律师解答:辞职应注意提前通知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
-
淳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电话0571-64813784
淳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77号。 咨询电话:0571-64813784。 管辖:淳安县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
桐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电话0571-64600275
桐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联系地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11楼。 咨询电话:0571-64600275。 管辖:桐庐县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