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作者:骆军军律师
高空抛物严重危害他人和公共安全,又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
你们了解过高空抛物坠物及其危害吗?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知识吧!
高空抛物伤人害命如何应对这颗头顶炸弹?
高空坠物是指从高处抛掷的杂物致人受伤的情况。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
高空坠物被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一种是意外。前者是一种自私损人的行为,后者则是由于客观条件引发的意外事件。但是,不管是哪一种行为,高空坠物都被认为是一种侵权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还有例如:1、菜刀:刀具下坠,如遇上人体,后果不堪设想。
2、花盆:花盆砸到路上,轻则吓人,重则致命。
3、晾衣杆:晾衣竿带着金属弯钩,弯钩如果击中人体特别是头部,将造成致命威胁。
除了做好高空坠物的安全防范之外,大家也要从自身做起,拒绝高空抛物,这是一种社会公德,更是一种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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