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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缓刑考验期--杭州刑事律师聘请
什么是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 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 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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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证据的排除规则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违法证据的排除规则 发布日期: 2008-1-7 13:38:35 来源: 作者: 点击: 49 现代任何国家的刑事诉讼法都禁止以违反法律的方式获取证据。然而对非法获得的证据能否取得证据能力,并成为定案根据,却有不同的意见和相异的处置方法。 违法收集的证据,大体上可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以违法方法获取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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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诉讼程序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未成年人实施的危害社会,违反刑法,应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追究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所适用的程序就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 我国对未成年犯罪刑事诉讼程序没有专门立法,而是分散于刑事诉讼法的有关章节中。如对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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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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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律师?受委托的律师可以做什么?--杭州刑事辩护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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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监视居住?--杭州刑事辩护律师聘请
什么是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在一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实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 特别关注: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执行机关和取保候审相同。 1.刑诉法第57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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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公诉”的条件? --杭州刑事辩护律师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一)提起公诉的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犯罪事实”是指影响定罪量刑的犯罪事实。具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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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杭州刑事辩护律师聘请
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诉法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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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审理与终止审理?--杭州刑事辩护律师聘请
中止审理与终止审理? 一、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 特别关注: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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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起诉”的规定?--杭州刑事辩护律师聘请
关于“不起诉”的规定? 不起诉是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所作的处理方式之一,具有终止刑事诉讼的效力。 (一)不起诉的种类 不起诉分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三种。 1.法定不起诉 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2.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