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常见的经济犯罪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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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常见的经济犯罪罪名

作者:骆军军律师

224条: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

保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

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订款或者担保财产

后逃匿的;

(五)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浙江省经侦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数额(量)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个人:4000元以上,单位:10万元以上;

数额(量)巨大:个人:5万元以上,单位:30万元以上;

数额(量)特别巨大:个人:20万元以上,单位:100万元以上。

 

271条: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浙江省经侦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数额(量)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1.5万元;

数额(量)巨大:10万元。

 

272条: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浙江省经侦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

数额(量)较大或追究刑事责任起点:3万元(进行非法活动15000)

数额(量)巨大:20万元。

 

 

280条:伪造印章罪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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