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盗窃罪立案标准规定
作者:骆军军律师
关于江苏省盗窃罪立案标准规定
江苏省盗窃数额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一般可以3000-5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6000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可以20000-30000元为起点;少数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可以40000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案件,盗窃“数额较大”以4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元为起点。
具体要看你所在地区。
其他省市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一般有本省的高级人民法院颁布盗窃数额的量刑标准,如没有相关司法规定,即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由公安局或检察院在立案时参照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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