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之危险驾驶罪之规定
作者:骆军军律师
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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